当前位置:首页 > 九州图书 > 最新动态

731部队细菌战战犯为何最高入刑仅判25年?

来源:搜狐读书频道    信息员:    更新时间:2015年08月17日

  导言:6月27日,由九州出版社与搜狐读书联合主办的“从东京审判到伯力审判”读书会在北京彼岸书店举行。本次读书会邀请了荣维木先生,陈新宇先生和《伯力城审判:沉默半个世纪的证言》一书的编者孙家红先生共同探讨那段刻骨铭心的历史。

   

  

  (活动现场)

   

  搜狐读书宋晨希:欢迎各位前来参加搜狐读书会。今天的主题是“从东京审判到伯力审判”。

  

  首先介绍一下到场的三位嘉宾。第一位是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的研究员荣维木先生。荣维木先生长期担任《抗日战争研究》杂志的主编,多年来致力于抗日战争研究,尤其在中日战争历史遗留问题、战后对日战争索赔问题等方面具有深入研究。第二位是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新宇先生。陈新宇先生前段时间出了一本新书,叫《寻找法律史上的失踪者》,特别受到大家的关注。第三位也是《伯力城审判:沉默半个世纪的证言》一书的编者、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孙家红先生。孙家红先生多年从事法律和历史专业研究,成果十分丰富,近来一直关注二战后的国际审判问题,尤其苏联的伯力城审判。

  

  下面,我们想请孙家红先生先来谈一下,您为什么会编校整理这本长达400多页的审判实录呢?它对于我们反思当年的中日战争有什么重要意义?

  

  日本细菌战战犯审判:关注太少

 

  孙家红:谢谢搜狐读书宋晨希。我首先要特别感谢荣维木老师。荣维木老师是我们的学术前辈,他能够在百忙之中参加这个活动,令我十分感动。另外,我要特别感谢陈新宇兄。因为最近两天清华大学正在举办一个学术会议,上午他还在会场,下午被我拉出来参加这个活动。我觉得这个机会很难得,当然也特别表示感谢。

 

  下面,我就来谈一下这本书。我为什么要编校整理这本书?或者,我个人有哪些想法,想要说实话,这本书的出版似乎是一种偶然中的必然。说其偶然,因为出版社要做一个跟抗战有关的选题,正好我手中有这本书的原书,顺手就拿来出版,跟大家分享一下。说其必然,也是有原因的。若干年前我在北大旧书摊上看到这样一本书,觉得很新鲜,就花5块钱买了下来。我一直觉得,我们对于日本侵华史的研究和了解十分有限。尤其,我们所掌握的原始材料一直比较有限。这样一本1950年由苏联出版的日本细菌战犯审判资料,我觉得从历史的角度来说,真是一份难得的资料。当时可能就是出于这种“历史的敏感”吧,就把它收藏起来。今年正好是中国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我觉得,这个主题特别合适。在这个时候,将这本书呈现给大家,我觉得有特别的纪念意义。

 

  在这本书的编校过程中,我还查阅了大量相关资料。遗憾的是,我发现在我们中国,虽然对于日本侵华给我们造成的伤害,包括二战之后对日本战犯的审判,已经有很多的关注和研究,但对于1949年年底在苏联伯力城进行的这场细菌战审判,不论我们学术界,还是社会大众,了解都非常有限。为此,我曾向一些研究中国近现代史的老师请教过这方面问题,又在“中国知网”上进行广泛搜索,结果还是令人十分遗憾。可以说,中国目前对于这场审判的专题性研究基本没有。现在的中国学界,基本上还是围绕抗日战争和“细菌战”这样两个焦点进行研究,而对于这场审判本身的关注度远远不够。所以,我觉得将这样一场曾经被人“遗忘”的重要的国际战犯审判,从历史的记忆深谷中提取出来,让大家知道这样一场与我们中国人密切相关的审判,我觉得是有一定必要的。

 

  再者,我在做这本书的时候,每每感受到当年日本“细菌战”罪行的残酷和血腥。他们所做的各种活体实验,包括投放细菌弹这样一些罪恶行为,给中国人——也包括苏联人和外蒙古人造成严重的战争伤害。即便今天,在一些地区的一些人身上还持续着这种痛苦。我觉得,这对中国来说,是不能忘却的。

 

  肮脏!首批28战犯实判25人后多不了了之

 

  孙家红:从世界的意义来讲,伯力城审判具有二战之后国际战犯审判的大背景。我们知道,二战后,最早开始的国际战犯审判是在德国的纽伦堡,是针对德国纳粹进行一系列审判。之后就是众所周知的,也是大家历来关注最多的东京审判。然而,恰恰就是在东京审判过程中,我们惊讶地发现,当时对于日本“细菌战”的战争罪行和相关战犯的处理,其实很不尽如人意;或者说,造成了很大的遗漏。曾经有人写过一本书,将东京审判称为“未完成的纽伦堡”。的确,相对于纽伦堡审判来说,东京审判存在太多问题,或者说不足。

 

  我们说,这样一场以苏联为主导的伯力审判,恰恰就是因为苏联发现,在东京审判过程中,美国出于它自己国家的安全利益考虑,跟当年日本的细菌战犯达成了一种交易。当然,我们也发现,苏联其实对这场交易也很感兴趣,他们也想从日本的细菌战犯手中获取相关材料,包括一些实验标本、实验数据。但是,它在跟美国的竞争中失利了。所以,在美国主导了东京审判之后,苏联为了形成一种对抗,就组织了这场著名的细菌战审判。

 

  陈新宇:当时美国跟日本有一定的政治交易在里面。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在东京审判的时候,当时审判的主要是甲级战犯,也就是说对战争负有首要责任的战犯。第一批被起诉的有28个甲级战犯,但是,不是最后都有宣判。因为其中有两个人在审判的过程中病死了,还有一个被认为是有精神病。所以,首批宣判的战犯其实是25个。而其他后续的几批战犯则不了了之,后来被释放了。

 

  所以,您刚才提的这个问题呢,涉及到当时这些细菌战犯是否符合当时东京审判时战犯的标准。另外一个就是刚才说到的,有一些政治交易的问题。

 

  孙家红:我们知道,苏军当年从中国东北撤退的时候,他们俘获了将近60万的日本战俘,到西伯利亚做苦工。到了1949年底的时候,虽然已遣送回去一些,但苏联控制的战俘数量还是很多的。有数据显示,当时苏联所控制的这些战犯里,至少有一千人左右是与“细菌战”有关的人员。进而,他们从中选择了有代表性的12名细菌战犯,包括日本关东军最后一任司令长官山田乙三大将;另外11个人,也基本都是细菌战过程中的骨干成员,包括具体的医务人员。

 

  如果将这场审判放在大历史的背景下来看,这恰恰反映出二战后我们对于“细菌战”罪行的一种认识和处理的过程。若从更长远的眼光来看,这场审判虽然实际上是苏联人主导的,但因为它是集中对于细菌战犯进行的国际审判,所以它的世界意义是很大的。可以说,它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集中针对细菌战犯的公开审判。这场审判为后来的与细菌武器有关的战争,以及战争当中使用生化武器、研制核武器等相关问题,从国际法的角度提供了一些借鉴。

 

  再从苏联的角度看,这场审判发生在当时“冷战”的背景之下,苏联以一个社会主义阵营中“老大哥”身份,跟美国形成了一种很有效的对抗。我们大致可以这样理解:本来这些细菌战犯制造的是细菌武器,但是通过这场审判,却变成了苏联的“外交武器”,去跟美国进行对抗。在当时这种复杂的历史背景下,自有其独特的意义所在。

 

  今天,我们重新把这场审判呈现出来,尤其通过这样一种原始记录的形式,希望通过这样一种历史材料的阅读,能够给大家一种更直观的阅读体验。对于当年日本细菌战犯战争罪行,更能有一种更为真切的感受。

 

  当然,在重拾历史记忆的同时,我们还是要有一种和平的态度。而不是说,我们把这份历史资料拿出来,就是为了重新激起民族的仇恨。我觉得,我们应该站在一个更广阔的视角来看待历史问题,从人类和平的角度来重新审视这个问题。

 

  细菌战人体实验受害者超三千烂脚病仍肆虐

 

  搜狐读书宋晨希:谢谢孙老师关于这本书的介绍和阐述。其实,大家对于当年日本的731部队早已有所了解,这是一个十分可怕的细菌部队!

 

(日本细菌战用活人做实验)

 

  那么,日本当年为何要建立这样一个部队,并进行细菌武器的开发与研究呢?日本当时是如何考虑的?当时又是如何把细菌部队投入到战场中的?日本的细菌战又给中国及一些东南亚国家带来了什么样的影响?下面,我想请荣维木老师来谈一谈。

 

  荣维木:日本的731部队是在中国东北建立的。实际上,当时日本在中国的细菌部队很多,除了731,还有1855、1644等等,还有B100。细菌武器的研制和开发,杀伤力都比较大。至于细菌战的危害,我觉得,就日本全部的侵华史来说,可以分为两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是细菌实验。细菌实验伤害了很多人,当然,具体数字是多少,现在还不太清楚。但据伯力城审判所查明,当时有明确编号的受害者就已超过三千了。另外一部分是细菌战的实施。在中国有两个比较大的受害地区。一个是浙江的义乌。我知道有一个专门搞细菌战赔偿的女士,当时被选为“感动中国十大人物”,曾经代表中国细菌战受害者向日本政府提出诉讼。她就是义乌人,据说当地有不少人曾经遭到日本“细菌战”的危害。还有一个是湖南常德,也是一个危害比较大的地区。当然,还有其他一些地方,比如说鲁西、云南等都有。

 

  关于“细菌战”的研究,我们应该测算一下“细菌战”造成了多少人的伤亡、有多大危害,和这个“细菌战”究竟有怎样严密的因果关系。比如,我在这儿施放了细菌武器以后,也可能很快大面积的瘟疫就爆发了,也可能很长时间才会有。这个研究,和平时的研究可能有点不太一样。比如说现在仍然危害着中国人民的炭疽,也叫“烂脚病”,有没有当时日本实施细菌战的可能性呢?不可能说没有。

 

  细菌战比较隐蔽,但是它给人类造成的危害是巨大的。因此我们对于细菌战战罪的追究是非常有必要的。我们站在人类和平的立场上来看待这个事情,不单纯是为了追究实施细菌政策的战犯。实际上,当年实施细菌战的一些战犯,战后很多都逃脱了审判。像刚才孙老师所说,在东京审判的时候,美国和日本做了交易,没有追究,大量的资料转移到了美国去。还有一种说法,朝鲜战争的时候,美国也曾经使用过细菌武器。很多资料数据表明,他们研制的细菌武器,就是利用当年日本细菌作战的成果。

 

  对于我们来说,研究细菌战的资料来源很少。上世纪九十年代,美国的一位作家哈里斯写过一个《死亡工厂》,他利用的国外资料就比较多。还有,后来美国把一些当时的审判史料又还给了日本。我们大陆学者为了研究细菌战,也有到日本去查这些资料。日本的吉见义明、近藤昭二这些人,也收集了很多资料。直到现在,还不断发现有新的资料。此前很多人利用《井本日记》做过研究,后来引起日本政府的关注,就给封闭了,也就看不到了。但从长远来看,随着人们不断的努力,包括国际审判及其他的一些史料,还是可以被逐渐披露的。我们对于细菌战期间实施细菌战的整个过程,一定会越来越清晰。

 

  活体实验细节:惨!极寒天冷冻活人用棍敲

 

  搜狐读书宋晨希:进而,我们很想了解一下,当时日军所做的人体实验主要有哪些?他们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孙家红:对于一些细菌实验的具体情况,我觉得大家可以翻一下《伯力城审判》这本书,这里面有很多细节。在编校整理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有时候自己都觉得很恐怖。所以,我建议大家一定不要在晚上看这本书,否则会做恶梦的。

 

(冻伤实验 (《黑太阳731》剧照))

 

  比如说,他们为了做冻伤实验,冬天的时候,在人的胳膊上浇上冷水,冻的邦邦硬,拿棍子一敲,完全像是敲在木头上。然后把他抬到屋里,用不同温度的水来解冻。就是通过这样的冻伤实验,他们发现,人在完全冷冻之后,再放到37度的温水里面,最有利于冻伤的恢复。但是,大家可别忘了:他们用作实验的对象可是人啊!而且基本都是中国人!关于这种冻伤实验,我记得以前有部电影叫《黑太阳731》,里面就有一些类似的镜头。还有,在安达实验厂——也就是现在的大庆,他们将人先是用棉花包裹起来,然后施放细菌弹,看看细菌弹对人体的杀伤力究竟有多大,在多长时间内发生不同程度的病变,最后在多大程度上可以能把他治过来。

 

  总之,他们做了很多类似缺德的勾当。在这本书里面,有很明确的记录,大家可以慢慢来读。用四个字来形容,就是:惨不忍睹!

 

  东京审判:日法学家上阵中方以为只走过场

 

  搜狐读书宋晨希:东京审判自1946-1948年,一共用了两年零八个月的时间。很多人表示不解,当时国内就有人说:为什么一个审判要长达两年多?而且让这些战争狂魔多活了两年多?我们知道,当时东京审判主要用的是英美法,跟大陆法是有区别的。英美法更多的是强调一种程序正义。那么,请陈老师详细讲一下,当时为什么会选择这样一种审判方式呢?这种审判方式会不会总是造成拖沓?

 

(东京审判被告席)

 

  陈新宇:您这个问题提的很好。首先,关于这个审判模式的选择,背后肯定有大国因素的影响。在战后东京审判中,我们看到美国是起到主导性作用的。而当时参与东京审判的11个国家里,有7个是英美法系的国家。

 

  第二,在这个过程中,选择英美法系的审判模式,与造成程序上拖沓,这之间有一定的因果关系。虽然当时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里面,是希望对战犯进行公正及迅速的审判,但实践过程中就像您说的,时间拖的很长。

 

  英美法系有着无罪推定的理念,即任何人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应视为无罪。在审判过程中,美国为当时日本战犯配备了熟悉法庭程序规则的美国的辩护律师,加上日本国内有一个庞大的一流法学家和律师组成的辩护团队,与各国检察官在法庭上展开了法律的拉锯战。而对于当时的中国来说,一开始的想法以为审判是走过场,在准备方面有不足之处。我们派的检察官团队仅有数人。所以,在这个过程中,面临人力不足,曾经补充过4名顾问人员。比如倪征日奥先生,就是检察团的顾问之一。而当时苏联原来是要派七十几人的检察团队来,后来经过劝说,最终派了三十几人的团队过来。所以,在人手方面,我们确实是有不充分的地方。

 

  除了审判模式严格地遵循无罪推定,设置了复杂的程序性规则。在这个过程中,战犯们配备的律师团队对这些规则加以利用之外,当时还有一些客观的情况。比如说,抗战时证据的毁失,当时中国正好是处在内战时期搜集比较困难等。当时我们有一些证据还是在日本那边找到的。所以,当时我们在证据搜索方面确实也有各方面的不足。

 

  以上几个方面的因素造成了审判要持续这么长时间。

 

  东京审判死刑投票/天皇未入审判

 

  东京审判死刑投票:印度法官认为战犯无罪?

 

  搜狐读书宋晨希:我们知道,其实在很早以前,包括在19世纪的时候,以及后来的《日内瓦条约》,都明确规定过细菌战不允许用到战争。那么,为什么20世纪已经快到中叶的时候,日本还在中国进行这么不人道的细菌战呢?我们想请陈新宇老师讲讲,当时既然有了这些国际法的存在,为什么没法制止这些悲剧的发生呢?

 

  陈新宇:跟国际政治中强权政策有关,即对国际法是否承认及付诸执行的问题。您之前提问为什么伯力城审判最高刑罚只判25年这样的问题,涉及到苏联当时国内法规定这个问题,引申开来,可关联到当时东京审判最后的量刑的复杂性问题。此前曾有一部电影《东京审判》,如果在座的各位看到过那部电影的话,印象最深刻可能是最终的死刑投票问题,其实这个电影里面表现的手法其实是比较戏剧化的,并不符合历史真相。

 

  按照当年《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当时法庭有权处以死刑或者其它适当的刑罚。当时法官们的意见并不一致,情况非常复杂。比如印度法官帕尔就认为所有的被告是无罪的,对于他的观点我觉得要一份为二的去看,这其实正可以说明当时的法官确实是独立做出裁判的。比如说法国的法官柏奈尔就质疑天皇尚且可以不被追诉,其他战犯是否应被处以死刑,最终他没有参加投票。比如说菲律宾法官他认为判决过轻。

 

(东京审判法官成员(前排中为韦伯庭长))

 

  苏联情况比较特别,纽伦堡审判时,其国内法有死刑,因此纽伦堡审判战犯的判处死刑的人数要远远多于东京审判,当时在纽伦堡审判中苏联法官就认为希特勒身边助理赫斯被判处无期徒刑的量刑过轻。到了东京审判,苏联正好处在废止死刑的时期,因此苏联法官认为按照苏联的国内法,没有办法判处死刑。比如新西兰法官给其总理写信,认为新西兰虽然没有死刑,但是国际法庭已经赋予了其判决死刑的权利,他当然有权来判决死刑。他愿意遵守当时的宪章而不是国内法,跟苏联法官有着不同的选择。比如荷兰法官,其在异议书中就认为有些战犯的判决过重,有些判决则过轻。而按照荷兰的国内法,法官并没有写异议书的惯例。

 

  总之,国内法跟国际法之间的关系的问题,这也是因国而异,甚至因人而异的。我个人研究对东京审判死刑投票的推测是,当时7名被判处死刑的战犯,10名法官(排除没有参加投票的法国法官)的投票结果可能是两种,一种是7:3,一种是6:4。

 

  天皇未入审判战犯酿今朝日本不认历史?

 

  搜狐读书宋晨希:天皇在东京审判中逃脱了审判,可能有人会想:既然天皇都没有罪,那么我们这些日本底层的军人,是为天皇打仗的,我们又有什么罪呢?这些可能都是战后日本遗留的问题。我想请问荣维木老师,是否可以说,由于当时没有把天皇列入到审判罪犯之中,造成了今天日本对于历史问题的认识混乱?

 

  荣维木: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先说第一个问题,大家也比较关注的天皇的问题。日本当年发动对外扩张战争,侵华,侵略亚洲,发动太平洋战争,他是当时日本精神的号召。明治维新以后,天皇的地位日益上升,这也是客观存在的。那么,天皇为什么在东京审判的时候,被免除了战争责任?原因比较复杂。既有美国方面的原因,也有中国方面的原因。我们知道,日本这个国家他有一个特别的文化,就是天皇崇拜。他们认为天皇是神,不是凡人。后来,天皇作了“人间宣言”,说他不是神。麦克阿瑟当时给美国政府报告说,当然在美国国内也有这样的看法,认为日本的情况比较特殊,如果把天皇作为战犯判处死刑,肯定是要用绞刑的,那么对于日本社会可能造成很大动荡。到那时候,美国不知要派多少兵力才能占领日本。所以,麦克阿瑟在东京接见天皇,明确说要免除他的战争责任。这是美国方面。

 

  中国方面也是这样。当时执政的国民党,战后实行了一个政策叫“以德报怨”,不光对日本天皇表示宽容,对于很多日本俘虏、日侨,还有各种平民,也是这样,没有深究。而且,这一期间虽然国共还没有正式打起来,但内战一触即发,关注点集中在国内。原来盟国——也就是美国曾建议说,你们中国也出兵去占领日本,包括冲绳,都要占领。但国共处于内战的状况,也就没有办法。从共产党这方面来看,当时也有一些类似想法。毛泽东就说,要尊重日本人民的选择,也没有特别强烈要求使天皇成为一个头号战犯。所以,天皇被免除战争责任有一定的必然性。

 

  美保护战犯:20万日元获原子弹、细菌武器

 

  孙家红:我们今天读书会的主题是“从东京审判到伯力城审判”,如果再往前追溯,应该是从纽伦堡审判到东京审判,从东京审判再到伯力审判,这才是完整的发展脉络。东京审判采取英美法的审判方式,或者说使用了一种全新的战犯审判格局,这里面固然有美国的影响。而且,我们很可以肯定地说,在之前的德国纽伦堡审判过程中,美国也起到了主导作用。

 

(纽伦堡审判)

 

  也就是说,在纽伦堡审判过程中,也发生了类似东京审判的问题。美国不仅在纽伦堡审判中发挥主导作用,主张采取英美法系的审判方式,同时给各位战犯配备律师,给予各被告充分的辩护机会。以往在战争后,并没有说战犯要来接受这样一个审判,以确定他是否有罪。一旦你战败了,就应该承担战争的责任,以前就是这样子的。但是,二战以后,这几个主要国家——尤其是美国强调,即使他们是战犯,我们也要给它一个正当的司法程序,通过司法判决来给它定罪。并且,也是在纽伦堡宪章中,他们将战犯分成了甲、乙、丙三级。

 

  所以说,东京审判的这一套模式,其实都是从纽伦堡审判发展而来的,包括法庭组织、庭审组织和定罪规则。另外,东京审判的一些问题,其实在纽伦堡审判当中也发生过。最近我听一些国外学者讲,在纽伦堡审判中,美国也保护了一些纳粹战犯,包括当年参与制造原子武器和进行细菌武器开发的主要战犯。当然,也没有把他们送上审判席,也没有进行公开的审判。他们被美国弄到本土后,参加了美国的原子计划,并且帮助美国开发细菌武器。当然,这同样是不光彩的行为。这样的行为既然在纽伦堡做过,后来在东京审判时,就发挥得更为极致。

 

  孙家红:东京审判过程中,我们知道,当时在日本最有权威的人物是麦克阿瑟,他是远东盟军司令部的最高长官。学者近年发现美国一些军方机密档案,涉及到麦克阿瑟在远东司令部与美国政府就如何处理日本战犯的一些意见沟通。比如,是否将这些细菌战犯交给苏联人抓去审判,还是说跟这些人进行一场交易。有些文件是近年才披露的。但不管怎样,这些档案可是美国它自己公开出来的,因此也是没法赖掉的。

 

  其实,麦克阿瑟某种程度上代表的就是美国政府。并且,当时负责跟731部队的创立者石井四郎进行沟通和谈判的是美国军方的一个医学专家。也就是说,是由美国本土的专业人士,向石井四郎进行审讯的,以了解他们所进行的细菌武器开发究竟到了什么程度,都掌握了哪些情况。随后,他们就进行了谈判和交易。

 

  我们发现很有意思的是,当时负责去了解情况的美国人后来汇报说,日本的731部队在1934年就开始建立了,在东北搞了很多年的武器开发,包括活体实验,大概花费了数百万美元成本去做这些实验。但是,美国又花了多少钱,把这些材料从日本的石井四郎手中拿到的呢?我们目前看到的材料说,也就花了20万日元!所以说,美国花了一个极低的成本,就从日本手中拿到了他们的细菌武器开发成果。

 

  美主动交易日战犯朝鲜战争投放细菌武器

 

  美国方面不断讲,这么做完全是出于合众国安全保障的考虑。与其把这些人交给苏联人去审判,不如我们跟日本人达成一个交易。他们不断强调这一点。当然,后来美国和日本都有一些人出来辩解,说这哪是交易呢?因为日本人的交易完全是被迫的。但是,大量证据表明,当时美国完全是主动进行交易的,而不是单纯强迫这些日本战犯进行交易。当时这些人也不知道自己未来的命运是什么样子,苏联人在找他们,派了各种间谍到日本,探访石井四郎他们藏身的地方,美国人之前也费力地寻找他们。但是,美国人的动作更快一些,很早就找到了他们,并且将他们控制起来。美国人在档案中不断讲,我们一定要阻止这些人跟苏联方面接触,不能让苏联人从这里获得任何情报。所以,美国在东京审判期间,跟日本战犯们做了大量沟通。

 

  1950年代朝鲜战争的时候,美国曾派了一些战机到中国东北、中朝边境,并投放了细菌武器。当时中国搜集到不少罪证。随后,在中国的呼吁下,由英国的李约瑟博士组织了一个国际调查委员会,专门来华进行调查。后来,他们的这份调查报告被出版,还有好几种文字。我记得有一个日文的版本,大致汉文书名可以翻译作《罪恶的黑书》,而且那本书的封面整个就是纯黑色的。其中讲到,这个国际调查委员会在中国东北调查发现,美军的确投放了细菌武器,并且附有大量图片和其他证据。当时的中国政府,也做了很多实地调查。同时,包括对于日本原731部队遗址的一些调查。

 

  50年无人讨论:细菌战研究成果中国竟不及日本

 

  孙家红:当时,我们不仅做了很多这样的工作,社会舆论对细菌战的问题也是很关注的。但我们发现,就在朝鲜战争之后,尤其到了1956年中国对日本战犯的审判结束之后,中国对美国投放细菌武器这个问题,以及当年日本的细菌战罪行,至少有几十年的时间,从我们的媒体上看不到多少讨论,或者围绕细菌战进行后续调查工作。大概自从1964年最后三个日本战犯被释放回国,直到2014年,这50年间,就当年细菌战的问题,我们的媒体有很长一段时间是“沉默”的。《伯力城审判》一书的副标题之所以叫做“沉默半个世纪的证言”,就是从这个角度来考虑的。

 

  后来的故事,大约是自1995年王选组织中国细菌战受害者和慰安妇到日本去进行诉讼,才又开始的。我们想想:从1945年二战结束、抗战胜利,到1995年,也正好是50年的时间。但是,直到1995年,中国关于日本对华细菌战的调查研究,有很多的工作还是没有展开。相反,我们在一些日本和西方国家学者那里却看到一些研究成果,很值得我们注意。

 

  中国审判:苏联精选12人级别不高却藏玄机

 

  孙家红:苏联的伯力城审判对1950年中国的战犯审判起到了积极作用。当时中国所审判的日本战犯里面,也有一部分是细菌战战犯,如榊田秀夫。而中国审判的这批细菌战战犯,恰恰没有被苏联的伯力审判所包括。所以,反过来看,当时苏联的伯力审判具有很强的选择性。

 

  我们从这本书里还可以发现,苏联当时选了12个人,其中山田乙三是级别最高的,其他的几位,级别并不算太高。这里边有一个很客观的原因,就是当时主要的细菌战犯——像石井四郎这些人回到国内,都藏起来了。所以,这些人当时并不在苏联的控制之内。

 

  搜狐读书宋晨希:当时好像苏联希望美国引渡石井四郎,但是遭到了拒绝。

 

  孙家红:那是在伯力审判之后,苏联曾公开有这样一个做法。不仅如此,苏联在伯力审判之后,曾公开向中、美、英等国发出照会,希望在伯力审判的基础上,对于当年日本细菌战的罪魁——包括日本天皇在内——进行公开的国际审判。当时中国政府公开表示支持,但美国和英国自然都是拒绝回应的。

 

  另外,苏联当年是如何选择日本细菌战犯的呢?我们还没有看到足够的档案材料,所以有些仍是待解之谜。但可以肯定,苏联选取的这12名战犯很有针对性。这一点,从伯力审判的程序设置上也可以看到。当时把川岛清和柄泽十三夫两个人放到了最前面,但这两个人的级别远远低于山田乙三。为什么要把他们两个放到前面呢?因为这两个人在东京审判时就提供过证言。甚至有的材料说,苏联曾把这两个人带到日本接受审讯。不管怎样,在东京审判期间,这两个人实际上已经认了罪,并提供了关于日本细菌战的证言。所以,在伯力审判的时候,将川岛清和柄泽十三夫放在最前面,有利于庭审顺利进行。这样的程序设计,其实是很有考虑的。

 

  从伯力城审判的庭审程序,可以明显看到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的影子。苏联当时的国内刑事审判,并不是这样的。比如在法庭作辩护的律师,就没这么显眼。另外,我们看到苏联在审判的时候,专门设置了一个检验委员会,以便从专家和专业的角度对细菌战的罪行做出鉴定,就像我们今天专家委员会一样。判决之后,对于战犯,还给他一个“抗告”的机会,这倒是在苏联当时的刑事诉讼法中有规定的。我们看到伯力城审判的判决书在最后一句谈到:这些战犯可以在宣判之后72小时内提出抗告。当然,抗告的最后结果,一定还是维持原判。

 

  细菌战战犯为何最高仅判25年/伯力城审判竟无国人出席/日兵为逃制裁装中国人

 

  伯力城:细菌战战犯为何最高仅判25年?

 

  搜狐读书宋晨希:当我们从审判书(编者注:伯力城审判)中看到,这些细菌战犯最高的也只是判了25年徒刑,感到很是吃惊。731部队当年在中国东北做过那么多可怕的实验,死了那么多人,为什么不判他们死刑呢?当时判决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什么?

 

(伯力审判(左一:三友一男 右一:山田乙三))

 

  孙家红:据苏联方面讲,伯力城审判的核心法律依据,是苏维埃最高主席团在1943年4月19日发布的一项法令,大约属于特别法的性质。这个法令的俄文原件,我还没有看到,当然因为语言的关系,即便找到了,暂时也看不懂。但我从一个国外学者的论文中看到英文翻译,大约这条法令讲的是跟德国方面的战争关系,比如对德作战中,德国纳粹对苏联公民进行非人道的刑讯逼供和人体试验,以及针对苏联方面一些叛逃或者内外勾结的罪行,都要接受苏联的审判和制裁。这就是他们主要的法律依据。

 

  但具体谈到苏联人为什么不将这些细菌战犯判处死刑?因为他们使用苏联的国内法进行裁判,而当时苏联刑法并没有死刑,因为他们此前将死刑公开废除了。按照当时的苏联刑法,最高的刑罚就是25年有期徒刑。但是,后来有的学者据此分析,为什么伯力审判会抢在1949年底进行审判,就是有意不想判这些细菌罪犯死刑,因为有种种迹象表明,苏联已经决定次年就要恢复死刑了。

 

  在此,我们再谈一下伯力城审判的情况。从目前《伯力城审判》这本书来看,它的审判准备工作从当年(1949年)的10月20日左右便开始了,因为要整理大量的日本细菌战证据。而这些证据很多是苏联在中国东北截获的。今天,这些证据应该还存在俄国的某个地方,我曾经看到过一些线索,但还没有机会亲见。这些当年苏联截获的文件证据,与后来在美国发现的那部分731部队试验材料,应该可以互作弥补,很有助于我们的研究。

 

  但是,有关日军731等细菌部队的文字资料,在我们国内反倒是最欠缺的。在东北哈尔滨,有一个日军731侵华部队遗址纪念馆,他们做了不少有价值的工作。若干年前,曾经有人在档案馆中发现一些当年日军“特移扱”的资料,很是轰动。什么是“特移扱”呢?也就是当年731部队等为了获取实验对象——“马路大”而进行的特别移送手段。后来,人们在黑龙江、吉林省档案馆又发现不少这方面的资料,并整理出版,影响很大。然而,整体上看,这方面的数据资料还很有限。因为日军撤退的时候,大量毁灭了证据。据说当时的731部队大楼因为太坚固,是专门派工兵部队进行爆破,才夷为平地的。等苏联人到的时候,现场已是一片废墟,而中国人真正开始调查,大概是上世纪50年代,很多东西早找不到了。相比之下,我们通过《伯力城审判》这本书可以发现,苏联方面应该还掌握一些当年日本细菌战的材料,包括“特移扱”的材料。这些都是值得注意和研究的。

 

  恰逢主席访苏伯力城审判竟无国人出席

 

  孙家红:伯力城审判、纽伦堡审判、东京审判一脉相承,也要追究战犯的个体责任,进行刑事制裁。我们知道,苏联在从中国东北撤退的时候,抓去很多日本人,还有伪满洲国的重要官员。对于这些人,苏联是否要进行军事审判,或者说,怎样处理他们,这在当时就存在很多争议。

 

  我们看到,1949年底苏联伯力审判的时候,毛泽东正在苏联进行访问。毛泽东以及当时的中国政府,明显知道伯力审判。但在这本书里面,我们并没有看到中国方面的参与。这里所涉及的731等细菌部队犯下的主要罪行,主要案发地在中国,中国人民是主要的受害者。而在伯力审判中,并没有中国人出庭作证,也没有中国方面的法官,这是很耐人寻味的。而且,苏联在审判当中,不断强调日本进行的实验和准备,主要针对的是苏联。包括之前他们实施了两次局部战争,比如在诺门罕战役中,日军投放了一些细菌武器。但据说当天风向逆转,结果毒气吹到日本士兵身上,日军反受伤害。虽然这是苏联主持的对日本战犯的审判,但我觉得,就此我们可以展开更多的讨论。至少对中国方面来说,这场审判并非完全的公平和正义,而应该有中国的参与,由中国自己表达正义的诉求。

 

  日兵为逃制裁装中国人或入共产党军队

 

  孙家红:另外,我们从后续来看,伯力城审判结束后,毛泽东接受了斯大林的一项建议。什么建议呢?斯大林说,我们还羁押着很多日本战犯,给你们中国一批,交给你们去审判吧!到1950年的时候,有969名日本战犯被从苏联引渡到中国来,关押在新成立的抚顺战犯管理所。大约在此前后,中国还在山西等地抓了一些日本战犯。因为有些日本兵知道打不赢后,就伪装成中国人,或者干脆加入到共产党的军队。结果到了50年代又被揪出来,发现他们以前在中国犯下的严重罪行,所以把他们也关到战犯管理所来。

 

  当时的抚顺战犯管理所所长金源回忆,对于这些日本战犯的身份,曾经引起很大争议。日本人说:我们是战俘,不是战犯,怎么从战俘一下变成战犯了呢?他们理解是,战犯只能是那些长官,他们这些士兵只是贯彻长官意志,执行命令的,所以他们不是战犯。但如果他们是战俘的话,就应无条件的被遣送回国。而作为战犯的身份,理论上讲,就要接受中国的审判。面对争议,中方坚持说,我们作为受害一方,有权利进行审判。当时的一些专家意见也特别强调说,自从纽伦堡审判之后,个体的战争责任是不能免除的。所以,你们的身份不是战俘,而是战犯。我们究竟对你们怎么审判,这可要听我们的!

 

  周恩来优待在华战犯:顿顿鱼肉为中日友好

 

  孙家红:后来,1956年中国开始在沈阳和山西两地组织特别军事法庭。第一场在沈阳审判的时候,战犯一共有28名。这个数字很有意思,苏联的伯力审判只有12名战犯,而中国的第一批战犯审判就是28名,正好跟东京审判人数是一样的。然而,我们对于战犯的选择,已经是范围缩小又缩小的。加上后面三次开庭审判,包括伪满政府官员在内,一共是45名战犯。其中大约30名是日本战犯。最后,我们也没有判处死刑,而且量刑是很轻的。据说,最开始提交审判的战犯名单共有100多人,但周恩来说:太多了,你们回去再考虑考虑。第二次报了几十个人,周恩来还是觉得很多,往返几次,才最后圈定了这45人。

 

  对此,不仅当时负责审判的同志觉得很意外,绝大多数中国人觉得意外,包括日本战犯在内,他们也觉得太不可思议了!原本很多人在战犯管理所的时候,觉得迟早要被中国处死,所以开始的时候,惶惶不可终日。而当时的中国政府,则充分贯彻的是“以德报怨”策略。说实话,我觉得按照传统儒家精神,“以德报怨”是错误的。孔子曾讲“以德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怨,何以报德?”如果“以德报怨”,“德”就没法回报了啊!这可是孔夫子教导的话。但是,可能因为某些特殊的考虑,当时就是特别强调“以德报怨”,不仅二战后国民政府放弃对日索赔是这样,我们后来的战犯处理,也采取的是同一种宽容策略。

 

  我们知道,当时在抚顺的战犯管理所,战犯的生活条件是相当好的。有的材料说,当时给每名战犯配备的基本口粮标准相当于三个中国平民的水平。每顿都要有鱼有肉,逢年过节,还要按照日本的风俗习惯调整饮食。中国人觉得太不可思议了,战犯们也觉得不可思议。开始的时候,日本战犯还怀疑中国人会在饭菜里面下毒,不敢吃,后来也不知道中国人将来怎么处理他们,觉得早晚都是死,索性就吃吧。所以,经过战犯管理所几年的“关押”,很多战犯的身体被调养的很好。

 

  相比之下,他们在苏联的时候,要服沉重的劳役。苏联对日本战犯的处理,和中国的处理政策完全不一样。我们看到,苏联从东北掳掠了将近60万日本战俘过去,到西伯利亚做苦工。在冰天雪地做苦工,去伐木啊,去修桥啊。其中有一些日本战犯是从西伯利亚直接回国的,他们将西伯利亚的痛苦回忆写下来。有人讲,当时他们饿的不得了,在干活的路上看到一个圆圆的东西,以为是马铃薯,就偷偷揣到口袋里,想回到俘虏营里可以吃一吃。结果,到了房间里,在炉子的烘烤下,那个东西慢慢融化了,原来竟是马粪蛋!可见,当时的劳改营特别艰苦。后来在日本有很多文学作品,包括回忆录,记录了这段经历。大家去看一看,就知道苏联当年怎么对待日本战俘了。

 

  苏联对日本战犯,基本就是严酷的折磨。有人分析,可能是苏联人想要报半个世纪前日俄战争中被日本人打败的血仇。相比之下,中国对日本战犯真的很优容宽待。这让很多中国人感到意外,包括当时在战犯管理所的一些同志,都很难接受。因为,有的同志家属曾经受到过日本侵略者的杀害,他们在感情上是没法接受的。但是,上级说,这是党交代的工作,想不通也必须做,于是只能硬着头皮做。在工作当中,他们有的也慢慢觉得,这可能从战略的角度来说是很有意义的。但究竟有什么意义,可能很少有人能说清楚。

 

  当年周恩来讲:你们现在可能不理解,但相信20年后你们就会理解的。我觉得周恩来的长远战略眼光还是对的。这些经历过中国战犯管理所的战犯,包括被判过刑的人,绝大部分最后都被遣送回去了。后来,又成立“中归联”这样的组织,在中日友好和推动民间互动方面一直发挥积极作用。这是很有意义的。而苏联当年对日本战犯苦役折磨,在他们回去后,是不可能感恩戴德的。曾经历过伯力审判的战犯三友一男,回到日本后写了一本书,回忆当年被苏联俘虏,直到辗转回到日本的过程。其中就充满了对于苏联的抱怨,他觉得苏联人太恶毒了。另外,他对这场伯力城审判也有他自己的意见,他觉得这场审判完全是被迫的,他们是没有办法才认罪的。因此,中国的战犯改造,包括战犯审判,从长远来说,的确有优胜之处。虽然我们当年花费了很大的成本,感情上一时之间没法接受,但从长远来看,毕竟和平是人类共同的未来前景。我们没必要将我们的民族仇恨延续下去,我们真不需要这样。

 

  48年后甲级战犯竟被释放安培外公在其中

 

  但我觉得,这些问题还不是最严重的。在东京审判期间,1946—1948年,这个时候战后秩序发生一些变化。这个变化是什么?1947年冷战开始了,这是战后很大的一个特征。就是说,两个阵营开始出现,首先在欧洲,除了苏联以外,又出现了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在中国,1947年内战爆发,国民党肯定不行,美国也看到了。但美国可能害怕,两个阵营出现以后,共产主义阵营在东亚会成长,如果国民党不行了,共产党取得中国,对他来讲,在战略上必须要有所考虑。于是,当时对于日本的惩处力度也就降低了。

 

  我们知道,最后的判决非常轻微,前后形成非常大的对比。并且到1948年以后,很多甲级战犯被释放,并没有进一步追究。比如说,我们说现在安倍首相的外公,当年就是甲级战犯的嫌疑犯。不仅他是这样,很多的甲级战犯不光没事了,而且后来又从政。一些过去侵华的人,经商的那些日本人,转而支持国民党。有的日本战犯甚至加入国民党的军队,参加国共内战。最有代表性的冈村宁次,说他是当时侵略中国的一个甲级战犯,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日本投降以后,由于出现国共战争的状态,他不但没有受到制裁,反被聘为军事顾问。战后,他给日本军队下命令说:你们只能向国军投降,不能向共军投降。如果共军来的话,你们要继续抵抗。虽然现在的抗战胜利纪念日定在9月3号,是因为9月2号签订盟国协议,但事实上,我们共产党军队和日本人打仗,还延续了很长时间。包括一些战犯在山西加入阎锡山的部队,协助他和共军作战,就是这样。

 

(安倍晋三外祖父岸信介(左))

 

  我想现在日本还不断有一些不和谐的声音,和当时的这些情况是有关系的。因为对于日本的侵略战争,没有做一个彻底的清算。这和德国完全不一样。德国清算的非常彻底,德国总理可以在犹太人的纪念碑面前下跪。在德国,你要是宣扬说希特勒好,说法西斯好,那是要判刑的。日本却从来没有清算他们的战争责任。还有,战争责任的承担,有一个非常必要的手段,那就是战争赔偿。但恰恰在这个问题上,中国虽然是一个受害最大的国家,却没有得到赔偿。甚至于旧金山和会的时候,中国并没有参加,不光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参加,就是当时败逃台湾的“国民政府”也没有参加,这就造成了一种战争责任追究的不彻底。具体就不展开说了。这些问题对于造成今天日本右翼的存在,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

 

  国共两党为何均放弃日本战后赔偿?

 

  搜狐读书宋晨希:我还是想问一下关于战后赔偿的问题。现在有人说,日本曾经打算过赔偿,但是被中国很豪迈很大度地放弃了,不要赔偿。所以,现在有些人到日本去打官司,索要战争赔偿,是否在法理上存在一些问题?这也是造成了现在后来败诉的原因吗?

 

  荣维木:先说这个赔偿问题。在旧金山和约签订前,台湾国民党方面首先和日本签订了一个和约,叫日台和约。在这个和约里,明确地说放弃索赔。那时,周恩来代表中国政府说:你们没有这个权利!到了1972年的时候,中日邦交正常化,发表共同声明。在共同声明里面,我们也表示放弃国家赔偿。当然,放弃国家赔偿有个前提,就是说,日本必须要承认侵略给中国造成了很大伤害,你要承认这段侵略的历史,这是一个前提。当时放弃对日索赔,还有其他一些理由。比如说70年代初,中国的周边国际环境不是很好,和苏联关系就十分紧张。当然,这不能作为一个公开的理由,也绝不是主要的理由。那么,公开的理由是什么?主要有下列几点。第一点,就是说要把日本政府和日本人民区分开。第二点就是日本的年轻人,没有替他们的父辈承担战争责任的义务。第三点就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有一个教训,就是俄国要求赔偿,于是出现了法西斯主义。第四点就是说,台湾当时放弃了赔偿,我们不能比他们更小气。就是这样。

 

  对于遗留的问题,我觉得是这样:中国放弃索赔以后,日本通过无息贷款等其他方式,做了一定的补偿。这里面造成了一个最大问题是什么呢?最后放弃的是什么赔偿?对此,有不同的解说。有的说,整个战争的赔偿责任,包括国家赔偿和民间个人赔偿都放弃。不同的意见就是说,国家放弃赔偿是国家之间的事情,从人权的角度来讲,受害者作为个人,从人权的角度,仍旧有权利要求赔偿。当然这个问题如果解释不清,可能造成一些被动。虽然我们国家层面的赔偿放弃了,但是对于民间受害者,我觉得还是应该进行赔偿的。

 

  另一个没有解决的问题,是对于战争性质的认定问题。比较明显的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参拜靖国神社。实际上日本右翼每年靖国神社,都要闹事的。还有一个就是教科书的问题。教科书问题现在也没有解决,是应该警惕的。这些问题得不到妥善处理,中日关系总还是有些困难。安倍第一次组阁的时候,希望解决中日关系,他上台后第一个出访的国家,不是美国,而是中国。因为按照一般惯例,日本首相第一个出访的应该是美国。但2006年他首先访问的是中国。可以看出,他想解决中日关系问题,因为当时因为小泉连续参拜靖国神社,中日关系降到冰点。他来了以后,很快展开破冰之旅。最后,与胡锦涛主席达成解决中日历史问题这么一个共识,然后就有了“中日共同历史研究”这么一个项目。当时是中国的外交部和日本的外务省联合主持的,到2010年出了共同报告,影响还是不错的。

 

  可是,现在的情况不一样了。安倍第二次组阁,立场完全不一样,种种表现,我就不多说了。但是我想,中日关系还是应该吸取历史经验,还是要向前看。和平对于我们中国来讲,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事情。我们不怕你日本右翼闹,但是我们要维持和平秩序,我们还是希望东亚和平的。中国的复兴需要一个好的外部环境,这样对于人类也有好处。

 

  上级命令下级杀人:个人是否承担责任?

 

  搜狐读书宋晨希:谢谢荣老师把问题拉到了当今。刚才说到,如何确定和区分战争中的国家责任和个人责任。西方有的学者认为,当时德国有的士兵成为屠杀犹太人的刽子手,是因为他们执行了长官命令。对于他们罪恶的判定,需要放到当时环境之中,他们有不得已的苦衷。陈老师、孙老师,两位都是法学方面的学者,请您们谈谈,我们应该如何去在评定这些人的罪恶呢?他们真的身不由己,身为军人,必须要执行国家和长官命令,就可以免责吗?

 

  陈新宇:国家发动侵略战争,个人是否应承担责任,当时东京审判时的讨论也很激烈。其不仅是关系到主要战犯,而且关系到下层人员,上级下令要开枪杀人我是不是应执行这个命令,我执行上级的命令,执行国家的意志,是不是要承担责任。二战后德国在翻越柏林墙的案例中也有关于开枪射杀翻墙者的士兵是否应承担责任的争论。当时东京审判承续纽伦堡审判的意见,明确了应该承担这个责任的问题。两次国际审判对于个人责任的追究,应该说有里程碑的意义,对“战争狂人”有着积极的警示作用。

 

  在翻越柏林墙的案例中,法官认为开枪是执行命令,但也可以将枪口下移,认定开枪者应承担责任。此类问题落实到具体层面,对于首要分子和一般人员会有所区分,因为对一个首要份子来说在执行国家意志的时候有较多的空间,他可以严格地去执行,他也可以在有自己的权限的范围内有所改变,对于下级的士兵来说的话,违反上级命令可能性小一点,所以在责任追究上要稍轻一些。从宏观法史学的角度看,二战后像在德国出现了自然法的复兴,按照自然法的观点,恶法非法。法学家拉德布鲁赫还提出了拉德布鲁赫公式,以其来解决审判中的难题。

 

  孙家红:其实,刚才这个问题,陈老师已经回答的差不多了。总体来看,二战给我们带来多方面的深刻影响。自从纽伦堡审判,个人是否要承担战争责任,以及如何承担责任,在法理学上都是很重要的议题。直到今天,可能还存在一些争论。整体来讲,大概有这么一个趋势,就是个人的战争责任,自二战之后,便是不能免除的,这是一个基本的原则。但在司法实践中,个人应该多大程度上,或者以怎样的方式来承担这种责任,则可能要具体考虑到很多情况。比如说刚才讲到的“柏林墙士兵案”,很多人主张说:你有这样的权利,不去射杀那个人,或者可以把枪口抬高一寸,不直接打到他。这样,你既执行了长官的命令,这个人也可以活下来。但这只是在讲法理,有时候讲起来很简单,但事实上,一个具体的个人可能有很多条件约束他的行为。如果长官发现他刻意枪口往上高抬的话,没准背后给他一枪,直接把他毙了,这都是可能的。人们总是在趋利避害中做出选择,有时也不能苛求。但不管怎样,二战以后,从法律原则来讲,个人的战争责任是没法免除的。

 

  仇恨不该追究日普通民众抗日神剧要不得

 

  虽然我们说,一定不要忘记民族惨痛历史,一定要追求公平和正义,但我们没必要将仇恨追究到日本普通民众头上。这是应该注意的问题。另外,刚才荣老师讲到现在的中日关系问题,日本对于历史问题的处理很不尽如人意,有时很令人失望。在此我想谈到,今天出版这本书的另外一个想法。因为我觉得,中国对于过去的中日战争,对于我们曾经遭受的战争苦难,一直缺少一个正确的态度。包括政府,也包括一般的平民百姓在内,都应该有正确的态度才对。

 

  今天,我们看到电视台上不断播出抗日神剧,其实这是一种不成熟的民族态度。为什么我们会将这些称作“神剧”呢?因为,毕竟还有我们自己的判断。这样一种剧作播出,客观上会形成一些不正确的历史观念,会使我们对于历史的理解变得轻浮,是要不得的。

 

  我们今天谈论东京审判,谈论战后系列审判,最起码都是从正确认识客观历史事实出发的。这里面,有些问题可能已经解决,而有些问题甚至会延续到今天,比如中日历史遗留问题。我觉得,对于历史,日本人、日本政府应该有一个正确的态度。我们中国人作为受害者,也不能总是从受害者的角度想问题,而是应该学会从一个更广阔的角度重新反思战争给我们人类的危害。在没有了解基本事实的情况下,感情的简单宣泄很容易,但往往是不理智的。所以,在《伯力城审判》这本书的序言里面,我特别强调:应该从“拒绝遗忘”到“正视历史”。我们经常会讲,千万不要遗忘本民族的悲惨历史。本民族的悲惨历史和光荣历史一样,的确都不该被遗忘。但我们更应该在拒绝遗忘的时候,学会以正确的态度来对待历史,即拥有正确的史观。不管历史是光荣的,还是悲惨的,我们都应该学会用科学的成熟态度来正视它,只有在认清事实的基础上,才能好好对待和解决历史留给我们的问题。所以,我特别主张:作为今天的中国人,应该首先学会如何反思历史,从历史中吸取经验和教训。谢谢!

 

  日细菌武器4次实战:英美战俘亦做实验体

 

  搜狐读书宋晨希:感谢今天三位老师围绕《伯力城审判》这本书,从国家到个人,从历史到现在,对于中日关系,对70年前那场战争所做的精彩讲解。正如当年参加东京审判的中国大法官梅汝璈先生所讲,我不是复仇主义者,我不会把帝国主义的血债写在日本人民的头上,但是忘记历史,可能在未来会招致灾难。历史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借鉴。下面是开放提问,不知在座各位有没有问题向三位老师提问。

 

  提问一:我想问一下这本书的编校者,刚才您简单说了一下日军731部队,苏联认为它的建立以及细菌武器实验,主要针对前苏联的,并且在诺门罕战役中,有使用的先例。但是,当时日本有北进和南进两个策略,从这个层面上看,似乎又不仅仅是针对苏联的。那么,从您的研究角度来看,731部队是不是主要针对苏联的呢?

 

  孙家红:首先,我们从这本书原来的书名来看。这本书原名叫作《前日本陆军军人准备和使用细菌武器被控案》。之所以将“准备和使用细菌武器”交付审判定罪,其实就是来源于“纽伦堡宪章”。我们一般讲的犯罪,往往侧重于已经发生结果的犯罪行为,追究其罪责。但在纽伦堡审判中特别规定,准备和进行某些战争犯罪,若有可靠证据,即可以进行追责。所以,731部队等进行的所谓细菌武器的开发实验,也是战争犯罪。而事实上,通过苏联的伯力城审判已经查明,731部队至少还有4次“远征”,也就是正式投放细菌武器,在湖南常德、浙江丽水等地方。这与我们今天的调查也十分吻合。另外,审判中发现,当时日军进行细菌战的过程中,还拍摄了一些录像资料,可惜这些资料现在找不到,有可能被毁了,也有可能现在存在某个角落里面。

 

  我们今天讲伯力城审判所揭露的侵华日军细菌战罪行,主要案发地都在中国。他们在中国准备和使用细菌武器的规模是最大的,中国是最大的受害者。而且调查显示,这些接受实验的“马路大”,经过特殊移送渠道送到731部队以后,每个人被编上号,当时发现的就已经有3000号。这意味着,至少3000个人通过实验被杀掉了。在杀掉之前,都经过各种痛苦的折磨。当然,说到细菌战的受害者,包括细菌实验和战争中损失和死亡的人数,肯定远远不止3000。有的学者估计,中国的细菌战受害者至少有几十万人。我认为,未必有这么多,但应该至少数万人。因为当时在南京、广州、北京等地,还有其他一些日军细菌战部队,乃至在新加坡,他们也做这些实验。所以,受害规模是相当大的。

 

  我们发现,在731等细菌部队的实验对象中,也有苏联人,以及那个时候形式上已经分裂出去的外蒙古人。后来在沈阳发现,还有英美战俘被抓去做实验。日军在中国东北进行细菌武器开发和活体实验,也在中国的战争中投入使用过细菌武器。苏联则特别强调,日军准备和使用细菌武器的一个重要对象,是为了将来跟苏联决一死战。所以,苏联对这些人进行审判,我觉得在法理上没有太大问题,因为犯罪事实基本是成立的。另外,日军也拿英美人作细菌武器的实验对象,可见他们是有长期战略考虑的。

 

  但从整体来看,自“九·一八”事件后,日本便开始在中国东北组建细菌战部队,直到1945年8月14日,日本天皇宣布投降,整个细菌战过程中,主要的受害者当然是中国的老百姓。而苏联的伯力审判,竟没有中国方面的参与,这的确有点不太公平。所以,我分析,后来苏联把一些日本战犯移交中国,交由中国政府审判,有点补偿的味道。而从中国自身来看,作为新建立的政权,也有宣誓国家主权的必要。

 

  提问二:刚刚提到,还有一些西方国家的人当年被731部队用来做实验。那么,在东京审判的时候,有没有进行相关审判?这是一个问题。另外一个问题是,除了纽伦堡审判、东京审判,还有伯力审判,我印象中还有南京国民政府组织的战犯审判。

 

  孙家红:日本战俘在中国接受审判这部分,我想请荣老师来讲,因为他是这方面的专家。可能您是后来的,我们刚开始的时候,就谈过为什么会有伯力审判?就是因为东京审判的时候,没有对这些细菌战犯进行审判,所以后来苏联单独组织审判,针对日军的细菌战罪行进行审判,就是这样一个逻辑发展过程。其实,还有很多方面的问题等待发掘。比如,我们知道,在东京审判的时候,中国就曾提交过日军驻南京“多摩”部队的一些细菌实验材料,而苏联也曾提交了两名细菌部队成员的证言。可以说,当时已经准备对细菌战犯提起诉讼,但最后没有成功。为什么没有成功?当然与美国操控东京审判有关。但为什么美国能够那么快跟日本细菌战犯达成交易呢?这其中的内幕材料,一方面在美国官方档案里应该是存在的,另外在东京审判资料里面,我相信可能也有一些线索。《伯力城审判》这本书里面,就涉及到了东京审判,明确谈到中国方面已经向东京法庭提交了诉讼材料,苏联也做了很多努力。所以,苏联后来积极批评美国,包括一些重要人物,比如那个美国叫季南的检察长。正是在他们的操纵下,掩盖了日本的细菌战罪行。后来,有个美国作家写了一本《死亡工厂》,揭露了当年一些情况。但整个美国掩盖和交易的过程,对于今天来说,研究还不够充分。有兴趣的话,我们还可以进一步挖掘。比如当时在东京审判中,美国和苏联是怎么交涉的?更耐人寻味的是中国这一方,既然发现了日军“多摩”部队的实验内幕,并且主动提交了材料,但为什么最后却隐忍下来,不再追诉呢?国民政府当时是怎么考虑的?是不是受到美国的压力?与当时国内其他战犯审判又有什么关联?这些都有待看到更多的档案材料,才能解释清楚。

 

  荣维木:当时国民政府的战犯审判,是将战犯分成三组,A、B、C,又叫做甲、乙、丙级战犯。东京审判主要针对的是甲级战犯,乙、丙级战犯则分别在不同国家来审判。比如说中国的南京审判,苏联的伯力审判,菲律宾的马尼拉审判。不同的情况,对应不同的战犯级别,各地的审判对象也就不一样。

 

  陈新宇:在检察团的组成方面纽伦堡跟东京可能有不一样的地方,在东京过程中我们会看到国际检察团中,首席检察官美国人季楠是麦克阿瑟的一个亲信,在审判过程中他是非常强势的人,而纽伦堡审判时各国检察官之间是平等的,这是不一样的地方。

 

  搜狐读书宋晨希:非常感谢三位老师今天给我们带来一场如此精彩的讲座!非常感谢在座诸位朋友来听讲座!非常感谢大家!